2015年,甲证券公司与乙上市公司签署《独立财务顾问协议》,成为丙公司借壳乙公司的财务顾问。当年,丙公司完成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后,甲证券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承担持续督导责任,先后出具了《201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关于丙公司的专项核查意见》等。田某与龚某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及签字主办人。该证券公司就该借壳上市独立财务顾问项目收取各项费用总计1,000万元。以上业务过程中,甲证券公司未关注到丙公司购销业务异常增加,未发现丙公司存在虚构建材销售收入的情况,也未与会计师沟通核实公司的业务结构、盈利模式等情况,其出具的《201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虚假记载。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甲证券公司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请根据上述背景信息回答以下问题。甲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属于其应当履行的职责有()。
A、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的委托,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全面评估相关活动所涉及的风险
B、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的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C、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委托人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D、在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及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
【正确答案】:ACD
【题目解析】:财务顾问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履行以下职责:①接受并购重组当事人的委托,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全面评估相关活动所涉及的风险。②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向委托人提供专业服务,帮助委托人分析并购重组相关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提出对策和建议,设计并购重组方案,并指导委托人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制作申报文件。③对委托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使其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其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④在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及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⑤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有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申报材料,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组织和协调委托人及其他专业机构进行答复。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委托人依法履行相关义务。⑦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2015年,甲证券公司与乙上市公司签署《独立财务顾问协议》,成为丙公司借壳乙公司的财务顾问。当年,丙公司完成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
- 2024-11-08 15:37:19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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