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型立法与促进型立法的区别

管理型立法与促进型立法的区别
【正确答案】:

P267-268

(1)从立法模式上看,促进型立法是一种不同于管理型立法的新的立法模式。管理型立法主要解决“需求”问题,在整个社会运行和政府干预的意义上,属于“后置性”的。而促进型立法主要解决“供给”问题,具有积极的和主要的促进导向,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引导意义。
(2)管理型立法与促进型立法代表了不同的政府履职方式与责任实现机制。就政府履职方式而言,管理型立法符合现代政府管理职能张扬的理念。促进型立法则较多强调政府的服务功能,而不是管理功能,对政府有较多的超越其基本义务的要求。
(3)促进型立法与管理型立法都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但促进型立法是通过“引导”的方法鼓励发展,管理型立法则是通过“规制”的方法让“发展有规则运行”。当通过促进型立法将某一产业或行业扶持发展起来之后,“促进”就会被“管理”所取代,从而使市场规范化运作。在此意义上,促进型立法可以被看作是管理型立法的“前奏”或者“序曲”。
(4)在立法目的方面,促进型立法通常不使用“调整”“规范”等法律术语,而是采用“促进”和“推动”等带有服务性色彩的字样。在表述形式上,促进型立法更多采用促进性的规则文本,而不是强制性的规则文本。从这些立法目的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促进型立法均开宗明义宣示此类立法的政府“促进”与“推动”作用,这与管理型立法中政府作为管理者的身份截然不同,促进型立法实际上强调政府的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