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协调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常设机构原则”。
【正确答案】:(1)常设机构原则的概念:指双重征税协定的缔约国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取得的营业利润,应仅在该国征税,但该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所获得的营业利润除外。
(2)常设机构原则的作用:将跨国营业所得来源地国的征税权限定在设有常设机构的条件下和局限在常设机构的利润范围内。
(3)常设机构原则的例外:不适用于对从事国际海运和航空运输企业营业利润的征税,这些通常由企业居住国独占征税。
(4)常设机构的范围:企业进行其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一国企业在另一国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也构成常设机构。未通过固定场所但通过营业代理人开展业务,仍可能构成常设机构。
(5)可归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范围的确定:采用了“引力原则”和“有实际联系原则”。
(6)应税所得额的核定:采用“独立企业原则”和“费用扣除与合理分摊原则”。
试述协调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常设机构原则”。
- 2024-11-06 23:00:05
- 国际经济法(1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