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设在A国的美美公司获利200万美元。其在B国的分公司获利20万美元。设在C国的子公司获利30万美元,从税后利润中向美

1995年,设在A国的美美公司获利200万美元。其在B国的分公司获利20万美元。设在C国的子公司获利30万美元,从税后利润中向美美公司支付股息10万美元。
问题:
(1)在1995年中,美美公司及其分公司和子公司,应向谁缴税?
(2)在上述纳税中,哪些属于国际重复征税? 哪些属于国际重叠征税?
【注意: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正确答案】:(1)美美公司及其分公司和子公司应缴纳的税:
·分公司的20万美元利润向B国缴纳公司所得税;
·在C国的子公司应该将其30万美元获利向C国缴纳公司所得税;
·公司所获全部利润向A国缴纳公司所得税;
·子公司所获取的10万元股息向C国缴纳股息预提所得税。
(2)属于国际重复征税:
·分公司的20万美元利润;
属于国际重叠征:
子公司所获取的10万元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