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08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贷方余额为5000元,无递延所得税资产。该公司2008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1)本年度对外销售产品100000件,该产品单位销售成本为20元,销售价格为32元;
(2)本年度内计入投资收益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为80000元,其中国库券利息收入60000元;
(3)本年度内发生管理费用100000元,其中折旧费50000元,业务招待费40000元。按税法规定可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的折旧费用40000元,业务招待费35000元;
(4)本年度内收到政府补助8000元,按税法规定应缴纳所得税。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08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不考虑营业税金及附加)。
(2)计算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额;
(3)编制甲公司2008年与所得税有关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1)利润总额=(100000×32)—(100000×20)+80000—100000+8000=1188000(元)
(2)2008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额=50000—40000=10000(元)
2008年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10000×25%=2500(元)
2008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额=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元)
(3)本年应交所得税=[1188000—60000+(40000—35000)+(50000—40000)]×25%
=1143000×25%=285750元
本年所得税费用=285750—2500=283250元
借:所得税费用283250
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85750
【题目解析】:掌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核算”知识点。
资料: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08年1
- 2024-11-06 18:35:13
- 财务会计(中级)(1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