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伟家具生产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木材作为加工产品原材料。现有两个供应商甲与乙,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税率为13%的

宏伟家具生产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木材作为加工产品原材料。现有两个供应商甲与乙,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木材报价50万元(含税价款);乙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出具由其所在主管税务局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木材报价46.5万元(已知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请为宏伟家具生产厂材料采购做出纳税筹划建议。
【正确答案】:

假设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价格(含税)为A,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价格(含税)为B。为使两者扣除货物和劳务税后的销售利润相等,可设下列等式:

从价格优惠临界点原理可知,当增值税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的抵扣率为3%时,价格优惠临界点为90.24%,或者说价格优惠临界点的销售价格为451200(=500000×90.24%)元。从题中乙的报价看,465000>价格优惠临界点451200元,因此,应从甲(一般纳税人)处采购。
从企业利润核算的角度看,从甲处购进该批木材的净成本为:
50000÷(1+13%)-[500000÷(1+13%)×13%×(7%+3%)]
=436725.67(元)
从乙处购进该批木材的净成本为:
465000÷(1+3%)-[465000÷(1+3%)×3%×(7%+3%)]
=451456.31-1354.37=450101.94(元)
由此可看出,从乙处购入该批木材的成本大于从甲处购进的成本,因此,应选择从甲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