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某购物中心实行统一核算。土地使用证上载明,该企业实际占用土地情况为:中心店占地8200平方米,一分店占地3600平方米,二分

某市某购物中心实行统一核算。土地使用证上载明,该企业实际占用土地情况为:中心店占地8200平方米,一分店占地3600平方米,二分店占地5800平方米,企业仓库占地6300平方米,企业自办托儿所占地360平方米。经税务机关确定,该企业所占用的土地分别适用市政府确定的以下税额:
(1)中心店位于一等土地地段,每平方米年纳税额为7元。
(2)一分店和托儿所位于二等土地地段,每平方米年纳税额为5元。
(3)二分店位于三等土地地段,每平方米年纳税额为4元。
(4)仓库位于五等土地地段,每平方米年纳税额为1元。
(5)另外,该市政府规定,企业自办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请计算该购物中心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正确答案】:(1)中心店占地应纳税额=8200×7=57400(元)。
(2)一分店占地应纳税额=3600×5=18000(元)。
(3)二分店占地应纳税额=5800×4=23200(元)。
(4)仓库占地应纳税额=6300×1=6300(元)。
(5)托儿所免税。
该企业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7400+18000+23200+6300=104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