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粮食白酒生产企业2018年度实现产品销售净收入10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广告费1000万元,业务宣传费800万元,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500万元。
分析要求:试为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
【正确答案】:分析思路: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筹划之前:
业务招待费扣除额上限为50(=10000×5‰)万元,因此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额为10(=100×60%-5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1500(=1000×15%)万元,因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额为300(=1800-150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300=31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调增额=310×25%=77.5(万元)
筹划之后:
将该企业销售部门分离出去,单独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企业产品以9000万元销售给该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10000元对外销售。工业企业与销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40万元和60万元,广告费均为500万元,业务宣传费均为400万元。
对于工业企业而言,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9000×5‰=45(万元) >24(万元)=40×6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9000×15%=1350(万元) >900(万元)=500+400
工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扣除60%的部分为24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全额扣除。
对于销售公司而言,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00×5‰=50(万元>36(万元)=60×6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0000×15%=1500(万元) >900(万元)
同工业企业一样,销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以扣除实际发生额的60%部分,即36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可以全额扣除。
集团总应纳税所得额和总应纳税额不存在需要调增的部分。
某粮食白酒生产企业2018年度实现产品销售净收入10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广告费1000万元,业务宣传费
- 2024-11-06 08:34:35
- 税收筹划(湖南)(05175-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