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甲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广州白云港口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商定,将两台装卸设备以每台每月3万元的

20××年,甲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广州白云港口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商定,将两台装卸设备以每台每月3万元的租金出租给白云公司,租期是一年。故甲公司应该收取租金收入:6×12=72(万元)。白云公司除需支付72万元的租赁费之外,还需要安排两名操作人员。假定这两人一年的工资是10万元。现在租期已满,甲公司第二年会与白云公司继续合作。根据以上资料,甲公司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作为下一步的合作方式:一是继续按照租赁方式合作;二是甲公司与白云公司协议,将装卸设备租赁合同变为装卸搬运作业合同,同时由甲公司派出两名操作人员并支付两人的年薪10万元,为白云公司提供装卸服务的同时收取82万元服务费。请比较两种方式的税费,为甲公司做出税收筹划建议。
【正确答案】:方案1:
继续按照租赁方式合作,则2019年甲公司在该业务上应缴纳税费为:
应纳增值税:72×13%=9.36(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9.36(7%+3%)=0.936(万元)
应纳印花税:72×0.1%=0.072(万元)
甲公司的净收入:72-9.36-0.936-0.072=61.632(万元)
方案2:
如果甲公司与白云公司协议,将装卸设备租赁合同变为装卸搬运作业合同,同时由甲公司派出两名操作人员并支付两人的年薪10万元,为白云公司提供装卸服务的同时收取82万元的服务费,则应纳税费情况如下:
应纳增值税:82×6%=4.92(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4.92×(7%+3%)=0.492(万元)
甲物流公司的净收入:82-10-4.92-0.492=66.588(万元)
从上述过程可以看到,方案2比方案1使甲公司增收4.956(=66.588-61.632)万元,而且对方公司无须另外安排操作人员。对于白云公司来说,尽管支付的费用相同,但从管理的角度来看,省去了不少麻烦,对合作双方都十分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