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微微广告公司被税务局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年预计公司全年实现广告设计业务含税收入320万元,会议展览业务含税收入2

假设微微广告公司被税务局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年预计公司全年实现广告设计业务含税收入320万元,会议展览业务含税收入260万元,即含税总收入为580万元。会议展览业务可以取得进项发票的材料成本约占收入的20%,即52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请为微微广告公司进行税收筹划。
【正确答案】:若微微广告公司不做任何税收筹划,本年应纳税费如下:
(1)广告设计业务部分:
应纳增值税=320÷(1+6%)×6%=18.11(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8.11×(7%+3%)=1.81(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18.11+1.81=19.92(万元)
(2)会议展览业务部分: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260÷(1+6%)×6%=14.72(万元)
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52÷(1+13%)×13%=5.98(万元)
应纳增值税=14.72-5.98=8.74(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8.74×(7%+3%)=0.87(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8.74+0.87=9.61(万元)
如上所述,本年微微广告公司被认定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19.92+9.61=29.53(万元),综合税费率=29.5÷[(320+260)/(1+6%)]=5.40%
现筹划如下:微微广告公司注册成立了一个新的广告公司,并将公司原来的广告设计业务独立出来,划入新的公司经营,而会议展览服务仍然留在微微公司,则新公司在本年实现营业收入320万元,微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万元。成立的新公司业务不存在进项税额,同时规模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故选择简易征收方法可降低税负,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微微公司由于存在占收入20%的材料可以抵扣进项,分别计算作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再选择纳税人身份。公司细化经营后,应纳税费的计算如下:
(1)微微公司部分:
若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增值税=260÷(1+3%)×3%=7.57(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7.57×(7%+3%)=0.76(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7.57+0.76=8.33(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大于原作为一般纳税人时,故微微公司部分维持一般纳税人身份。
(2)新公司部分:
应纳增值税=320÷(1+3%)×3%=9.32(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9.32×(7%+3%)=0.93(万元)
应纳税费合计=9.32+0.93=10.25(万元)
从上述计算可知,公司细化经营后,两公司应纳增值税合计=7.57+9.32=16.89(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0.76+0.93=1.69(万元),应纳税费合计=16.89+1.69=18.58(万元)。
比较上述两种方式,可以看到,微微广告公司在进行细化经营后,会节省税费10.95(=29.53-18.58)万元。因此,在保持经营规模不变时,拆分企业内部的经营模块,转变纳税人身份即可享受到较低的税率,从而达到降低税费负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