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专用线共用?(《专用线管理办法》第35条)
在专用线办理共用的货物运输品类和业务范围,原则上不应与其原设计时办理的内容有别。如企业生产性质改变或铁路货场能力不足,专用线又具有与货物相适应的作业条件,可办理其他品类货物的专用线共用,具体内容在协议中明确。 严格控制专用线办理危险货物,超限、超长和集重货物的共用。
如何办理专用线共用?(《专用线管理办法》第35条)
在专用线办理共用的货物运输品类和业务范围,原则上不应与其原设计时办理的内容有别。如企业生产性质改变或铁路货场能力不足,专用线又具有与货物相适应的作业条件,可办理其他品类货物的专用线共用,具体内容在协议中明确。 严格控制专用线办理危险货物,超限、超长和集重货物的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