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xx段补票员疏忽造成丢失电子票两卷,代用票一本,请根据《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回答如何定性?构成什么事故?如

2019年3月1日,xx段补票员疏忽造成丢失电子票两卷,代用票一本,请根据《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回答如何定性?构成什么事故?如何处理?

答:1、根据《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规定代用票按每组1000元计算,计算机软纸票按每张1000元计算,共计损失金额25万元。 2、损失金额10万元及其以上,构成运输收入重大事故。 3、发生运输收入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电告收入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及时组织破案。 4、事故发生后应于5日内向本企业收入管理部门提出“运输收入事故报告表”并附责任人书面材料。 5、重大、大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铁道部。发生运输收入事故除经济赔偿外,可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6、重大、大事故由铁路运输企业处理,并报铁道部收入管理部门备案。 7、发生运输收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须由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赔偿,责任者无力赔偿的部分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赔偿,收回的事故赔款列原科目,其中票据事故赔款列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