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与货币资金审计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针对银行账户的完整性存在疑虑,注册会计师委托甲公司出纳员重新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后,将其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2)针对甲公司未质押的定期存单,注册会计师检查了开户证实书原件,并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将其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3)针对甲公司投资于证券交易业务,注册会计师结合相应金融资产项目审计,核对证券账户名称是否与甲公司相符,获取证券公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的交易流水。
(4)针对保证金存款,注册会计师检查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协议或银行授信审批文件,未发现异常情况,将其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5)2019年1月3日,注册会计师监督甲公司管理层对库存现金进行了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现金日记账进行了核对,未发现差异,将其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6)注册会计师发现银行对账单上有“一借一贷”相同金额,询问了财务经理,财务经理回答是退回的预付款,注册会计师将其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上述货币资金审计中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请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亲自到中国人民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查询并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以确认甲公司账面记录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否完整。
(2)恰当。
(3)不恰当。注册会计师通常还应当抽查大额的资金收支,关注资金收支的财务账面记录与资金流水是否相符。
(4)恰当。
(5)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监盘日的金额追溯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6)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追查至甲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上有无该项收付金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