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上市银行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YZ公司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甲银行是上市公司乙公司的重要子公司。A注册会计师的父亲于2018年12月31日购买乙公司股票1000股,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客户。
(2)审计项目组成员B注册会计师多年未见的远房表弟购买了1000元的共同基金,该共同基金投资的一揽子基础金融产品包括投资于甲银行的股票。
(3)2018年12月1日,审计项目组成员C注册会计师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从甲银行取得贷款1万元。
(4)A注册会计师2012年度至2015年度担任甲银行签字注册会计师,2017年度和2018年度担任甲银行审计项目合伙人,2016年度未参与甲银行审计。
(5)2018年10月,XYZ公司接受委托,为甲银行优化财务共享服务系统。
(6)丙公司是甲银行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12月,XYZ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合作提供房地产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事项序号
是否违反
(违反/不违反)
理由
(1)
违反
审计项目合伙人的主要近亲属在财务报表涵盖期间拥有审计客户关联实体的直接经济利益,存在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2)
不违反
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其他近亲属拥有审计客户非重大间接经济利益,不存在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3)
不违反
审计项目组成员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取得贷款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4)
违反
截至2017年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满五年,2018年不能继续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
(5)
违反
XYZ公司与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XYZ公司为甲银行提供财务共享服务系统优化服务,存在因自我评价、自身利益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6)
违反
网络所XYZ公司和审计客户全资子公司从事禁止的密切商业合作,存在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