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网继电保护运行基本要求
13.1.1 一次设备不得无保护运行。 13.1.2 如保护整个设备的快速保护全部停用,该一次设备宜停运。 13.1.3 电网一次设备常规操作中,应遵循“二次保护应根据一次设备变化而合理变更”的原则。根据一次设备的状态变化,正确、及时地进行相关保护的操作。 13.1.4 接受省调下达许可操作指令和综合操作指令进行一次设备操作时,仅涉及本站内的继电保护操作,省调不再单独下达相关继电保护的单项操作命令。 13.1.5 新设备试运行等特殊运行方式时,需要采取继电保护更改定值、临时接线等措施,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及设备运维人员应根据调度指令更改。临时方式使用完毕后及时向相关调控机构汇报,将所变更的保护临时方式恢复为正常运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