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承包商承包某项工程,合同总价940万元,合同工期6个月。承包方双方在合同中签订关于工程价款的条款包括:
(1)预付备料款数额为合同总价的15%;
(2)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
(3)从预付备料款加进度款达到合同总价的60%的当月开始至竣工前扣回预付款,扣回方式为按每月平均扣回;
(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办理竣工结算时一次扣除,保修期1年;
(5)材料价差调整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材料价差的调整系数为1.05,逐月调整进度款支付
(6)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见下表。
问题:
(1)工程预付备料款是多少?从哪月开始起扣?每月扣留多少?
(2)2-6月每月支付进度款是多少?累计支付进度款为多少?
(3)7月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时应扣除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多少?该工程结算总造价为多少?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为多少?
(4)工程竣工半年后,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业主多次要求承包商前来修理,但承包商一再拖延,最后业主不得不另请人修理,共用了修理费用8万元。该费用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1)工程预付款=940*15%=141万元;
工程预付款“从预付备料款加进度款达到合同总价的60%的当月开始至竣工前扣回”,即达到940*60%=564万元时开始扣回。2月~4月份总的支付费用=141+(120+150+170)*1.05=590万元。因此从4月份开始起扣,4月份-7月份,每月平均扣141/4=35.25万元;
(2)2月份产值120万元,应支付120x1.05=126万元,累计支付141+126=267万元;
3月份实际完成产值150万元,应付150x1.05=157.5万元,累计支付267+157.5=424.5万元;
4月份实际完成产值170万元,应支付170x1.05-35.25=143.25万元,累计支付424.5+143.25=567.75万元;
5月份实际完成产值180万元,应支付180x1.05-35.25=153.75万元,累计支付567.75+153.75=721.5万元;
6月份实际完成产值170万元,应支付170x1.05-35.25=143.25万元,累计支付721.5+143.25=864.75万元;
(3)工程质量保证金=940x5%=47万元。
工程结算款=150x1.05-32.25-47=78.25万元;
工程结算总造价=940x1.05=987万元。
(4)修理费用8万元应在预留款的47万元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