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陈飞为偿还债务向文俊签发了一张支票,金额为50万元。文俊因购买货物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供应商张珊,为了打消张珊对支票效力的疑

案例:陈飞为偿还债务向文俊签发了一张支票,金额为50万元。文俊因购买货物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供应商张珊,为了打消张珊对支票效力的疑虑,文俊请朋友丁翔作为保证人.以文俊为被保证人,在支票上记载了“保证”字样。此后张珊去银行请求支付时被告知,陈飞在银行的存款仅有10万元。
问题:(1)文俊背书后是否退出了票据关系?请说明理由。
(2)该“保证”字样效力如何?请说明理由。
(3)该支票是否为空头支票?为什么?
【正确答案】:(1)文俊没有退出票据关系。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一旦背书行为成立后,通常背书人都应当担保票据的承兑和付款,所以文俊并未退出票据关系。
(2)该“保证”字样记载不发生票据效力。我国对票据法中支票的任意记载事项不加禁止,但除某些记载外,不发生票据效力。支票没有保证制度。
(3)是。空头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付款人处实有存款金额,或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根本无可供处分的资金,又未与之订立信用透支契约,而擅自发行不能获得付款的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