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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应会-副本
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24-01-20 22:26:03
应知应会-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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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应与本人谈话,提出要求,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2024-01-20 22: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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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原则上单独成立党支部。
2024-01-20 22: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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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务派遣工中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基层党组织和劳务输出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2024-01-20 22:26:02
应知应会-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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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记过、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024-01-20 22: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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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应当指定二至三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024-01-20 22: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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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024-01-20 22: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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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
2024-01-20 22: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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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2024-01-20 22: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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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024-01-20 22: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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