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基建从业人员-(B1)企业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
- 2024-01-20 13:07:22
- 北京-基建从业人员-(B1)企业管理人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
- 2024-01-20 13:07:22
- 北京-基建从业人员-(B1)企业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可以根据需要,用于除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以外的其他事项。()
- 2024-01-20 13:07:21
- 北京-基建从业人员-(B1)企业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
- 2024-01-20 13:07:21
- 北京-基建从业人员-(B1)企业管理人员
在带电运行设备区域内的易飘扬、飘洒物品,必须严格回收或固定,防止半导电漂浮物接触高压带电体,产生感应电伤人事故。()
- 2024-01-20 13:07:20
- 北京-基建从业人员-(B1)企业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