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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1交通警察有收取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申请人财物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财物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

  • 2024-01-16 0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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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0对三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需要组织责任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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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9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以及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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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8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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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7交通警察有为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考试成绩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按照有关规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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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6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时,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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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5考试员考试后可以不当场公布考试成绩,但对考试不合格的,应当讲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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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4考试员在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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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3申请人应当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有正当理由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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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2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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