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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出租车政策法律法规
出租汽车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不在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证的,由发证机关()其从业资格证
2024-01-08 01: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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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达到法定年龄的,由发证机关()其从业资格证
2024-01-08 01: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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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驾驶员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易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由发证机关()其从业资格证
2024-01-08 01: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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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驾驶员在从业资格证注册有效期内,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的,应当在()日内向原注册机构报告,并申请注销注册
2024-01-08 01: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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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注册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日内办理完结注册手续
2024-01-08 01: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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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人
2024-01-08 0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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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为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 ()和社会安全事件
2024-01-08 01: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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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乘客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乘客接受服务的费用的()倍
2024-01-08 01: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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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2024-01-08 0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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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内注册在岗时间少于()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A级
2024-01-08 01: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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