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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关签发旧版证明书过渡期内,对持海关部门签发的进口摩托车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普通)申请注册登记的,不需要与全国进口机动车
- 2024-01-04 23: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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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8月1日起,第三版和第四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将并行签发。在办理进口车注册登记业务时,要按照不同版本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 2024-01-04 23: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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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在按规定办理登记业务的同时,要一并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类型和号码变更
- 2024-01-04 23: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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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所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要求查封、扣押机动车的,应当审查提交的公函或者经办人的工作
- 2024-01-04 23: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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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机动车转入时,对2015年10月1日前已试点"一照三号"或"一照一号"改革,机动车档案中未收存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加载统一社
- 2024-01-04 23: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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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册登记时,机动车所有人丢失、被盗机动车销售发票的,可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代替
- 2024-01-04 23: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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