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高覃-机动车业务知识
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2024-01-04 23:37:46
高覃-机动车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
2024-01-04 23:37:40
高覃-机动车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024-01-04 23:37:35
高覃-机动车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申请抵押登记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到场申请。
2024-01-04 23:37:30
高覃-机动车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024-01-04 23:37:25
高覃-机动车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一律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2024-01-04 23:37:20
高覃-机动车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024-01-04 23:37:15
高覃-机动车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可以根据机动车所有人的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
2024-01-04 23:37:10
高覃-机动车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2024-01-04 23:37:04
高覃-机动车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户籍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2024-01-04 23:36:59
高覃-机动车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上一页
1
...
12
13
14
15
16
...
4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