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税业务知识
69.减免税申请人在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期限届满前未取得《征免税证明》,申请延长税款担保期限的,应当在《准予担保证明》规定期限届满
2024-01-04 13:54:25
关税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68.减免税申请人已办理减免税货物的税款担保手续,在担保期限届满前未取得《征免税证明》,申请延长税款担保期限的,主管海关应当在受
2024-01-04 13:54:20
关税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67.根据《减免税管理办法》规定,海关延长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办理时限的,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时限可以相应延长,主管海关应当及时通
2024-01-04 13:54:14
关税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66.进出口地海关凭主管海关出具的《准予担保证明》,对《准予担保证明》中的货物,在办理凭税款担保验放手续时,不需收取该货物所需监
2024-01-04 13:54:09
关税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65.减免税申请人需要办理税款担保手续的,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
2024-01-04 13:54:04
关税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64.符合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符合科技创新政策的科研院所、学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关税、进
2024-01-04 13:53:59
关税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63.符合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高等学校,进口符合《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中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024-01-04 13:53:54
关税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62.新申请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可凭企业书面申请报告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办理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放行手续。
2024-01-04 13:53:49
关税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61.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项下进口规定范围内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024-01-04 13:53:43
关税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60.减免税申请人遗失《征免税证明》,需要补办的,应当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主管海关重新签发《征免税证明》时,无需核实原《征免税证
2024-01-04 13:53:38
关税业务知识
阅读全文
上一页
1
...
9
10
11
12
13
...
5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