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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市场分层
A公司为基础层挂牌公司,不考虑共同标准,其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为3亿元;股本总额6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为10
2023-12-27 23:53:11
第十一章市场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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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虑共同标准,某挂牌公司最近60个做市转让日平均市值为6.5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为6家,其一定
2023-12-27 23:53:06
第十一章市场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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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虑共同标准,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
2023-12-27 23:53:01
第十一章市场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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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2017年5月进入创新层,若不满足维持标准,将于2018年4月30日开始的层级调整时被调整至基础层。
2023-12-27 23: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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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正式调整挂牌公司层级前,不会公示进入创新层和基础层的公司名单。
2023-12-27 23: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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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分层标准及维持标准,于每年4月30日启动挂牌公司所属层级调整工作。
2023-12-27 23: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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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对分层结果有异议或者自愿放弃进入创新层的,应当在5个转让日内提出。全国股转公司可视异议核实情况调整分层结果。
2023-12-27 2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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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层的挂牌公司,符合创新层条件的,调整进入创新层。
2023-12-27 23: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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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及其调整,客观反映了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
2023-12-27 23: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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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系统设立精选层、创新层和基础层,符合不同标准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精选层、创新层或基础层管理。
2023-12-27 23: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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