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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法(00169)
目前,除依法可继续采取划拨方式供应的土地外,其他新增建设用地,尤其是商业、金融、旅游、服务业、商品房屋和涉外工程建设用地,均采用
- 2024-08-10 00:03:57
- 房地产法(00169)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 2024-08-10 00:04:03
- 房地产法(00169)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即开发商未动工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
- 2024-08-10 00:04:06
- 房地产法(0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