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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00808)
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为标准,可以将合伙企业人分为:
2024-11-05 19:14:54
商法(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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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伙人性质为标准,可以将合伙企业分为:
2024-11-05 19: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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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2024-11-05 19:14:56
商法(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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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对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描述错误的是
2024-11-05 19: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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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描述中不属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性的是:
2024-11-05 19:14:59
商法(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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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的事项是
2024-11-05 1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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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丁人民币30万元,债务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丁可以:
2024-11-05 19: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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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某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在该合伙企业于债务人丁的诉讼中,甲未另两位合伙人乙丙的同意,放弃了该台伙企业对丁的债权,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2024-11-05 19: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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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以自己的五台笔记本电脑出资,与乙丙一起设立一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甲因急需资金,在未经乙丙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中的2
2024-11-05 19:15:05
商法(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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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表述错误的是
2024-11-05 19: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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