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坐支、挪用营收资金,各单位的营收资金应直接存入本单位的营收资金归集账户。严禁通过员工个人归集营业资金,严禁客户经理在催缴清理集团单位欠款时收取对方现金,严禁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收缴客户欠费。( )
- 2024-09-21 11:38:14
- 渠道
向客户收取的业务押金应在BOSS系统相应模块进行录入并严格区分类型,相应押金应随营业资金缴存公司收入账户,禁止在BOSS系统外收取业务押金。( )
- 2024-09-21 11:38:13
- 渠道
- 1
公司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签订代收协议,应在协议中对双方对账方式、转款周期、差异处理等进行明确,并确保第三方支付归集账户资金滞留不超过T+10日。( )
- 2024-09-21 11:38:11
- 渠道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