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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7 原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2024-01-20 22: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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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6 原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2024-01-20 22: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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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 申请人不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2024-01-20 22: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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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4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2024-01-20 22: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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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 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情形之一的,
2024-01-20 22: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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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 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
2024-01-20 22: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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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经核查发现记满12分的,应当按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书面告知其应当在十五日内
2024-01-20 22: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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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车辆管理所应当为残疾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提供方便,在办公、考试场所设置无障碍通道,优先安排考试,提供科目一专用考试机
2024-01-20 22: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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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特殊原因在三年内不能完成考试的,可以延长一年。
2024-01-20 22: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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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3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2024-01-20 22: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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