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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部03-04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改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024-01-20 2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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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2024-01-20 2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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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可以干预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的评估活动。
2024-01-20 2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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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有权根据评估监督工作需要,进入评估范围内任何区域进行()等工作。
2024-01-20 2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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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邀请等方式组织遴选确定专家库名单,并不定期更新。专家库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
2024-01-20 2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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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满足有土建工程、信号、机电、()等专业领域且从业经历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024-01-20 2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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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并且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依法向城市人民政府报告评估情况并申请办理初期运营手续,运
2024-01-20 2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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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按系统()和()的要求,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是否能够投入初期运营进行评估。
2024-01-20 2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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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要求()会同()对系统功能缺陷重新测试确认。
2024-01-20 2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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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不得与被评估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情形的关联关系。所在单位是评估项目的()、监理、监测、检测单位或者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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