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2019年客户经理第一批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物的担保的范围没

  • 2024-01-17 10:40:04
  • 2019年客户经理第一批
  • 1
阅读全文

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如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没

  • 2024-01-17 10:40:03
  • 2019年客户经理第一批
阅读全文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中止。

  • 2024-01-17 10:40:03
  • 2019年客户经理第一批
阅读全文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 2024-01-17 10:40:03
  • 2019年客户经理第一批
阅读全文

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2024-01-17 10:40:03
  • 2019年客户经理第一批
阅读全文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 2024-01-17 10:40:03
  • 2019年客户经理第一批
阅读全文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 2024-01-17 10:40:03
  • 2019年客户经理第一批
阅读全文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2024-01-17 10:40:03
  • 2019年客户经理第一批
阅读全文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2024-01-17 10:40:02
  • 2019年客户经理第一批
阅读全文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2024-01-17 10:40:02
  • 2019年客户经理第一批
  • 1
阅读全文
上一页1...1314151617...243下一页

最新文章

  • 学生感恩父母演讲稿10篇
  • 学生竞选学生会演讲稿10篇
  • 学生给老师的检讨书10篇
  • 学生手机被收检讨书10篇
  • 学生志愿者表扬信10篇
  • 学生社会实践个人总结10篇
  •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10篇
  • 学生感恩老师演讲稿10篇
  • 学生**个人工作计划10篇
  • 学生获奖发言稿10篇

推荐文章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