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货运核算员
委托社会物流企业办理接取送达或仓储的,货物损失清单须经接取送达或仓储单位签认并加盖单位印章。
2024-01-15 15:43:35
货运核算员
1
阅读全文
受理车站应自收到铁路局不同意保价补偿的审核答复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或盖有公章的函件答复补偿要求人。
2024-01-15 15:43:35
货运核算员
1
阅读全文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滞留时间,应从实际运到日数中扣除。
2024-01-15 15:43:35
货运核算员
2
阅读全文
保价补偿应坚持“严格把关、谨慎处理”的原则,对保价补偿条件从严审核,严格按程序办理。
2024-01-15 15:43:34
货运核算员
1
阅读全文
保价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的,按照货物保价金额进行理赔。
2024-01-15 15:43:34
货运核算员
1
阅读全文
对装有△B货物的整车,铁路局可根据需要组织押运护送,核收押运人乘车费。
2024-01-15 15:43:34
货运核算员
1
阅读全文
车站受理单件保价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行包,一批保价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行包,应建立“重点保价行包、货物(B)运输台账”。
2024-01-15 15:43:34
货运核算员
2
阅读全文
车站受理一批保价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整车货物,车站应在货物运单、货运票据封套上加盖“△W” 戳记(或用红色书写)。
2024-01-15 15:43:34
货运核算员
1
阅读全文
受理行包、货物保价运输时,应审查运输单据中有关保价运输内容的填写情况,正确核收保价费。
2024-01-15 15:43:34
货运核算员
1
阅读全文
需凭证明文件运输的货物,托运人未按规定提出证明文件,但承运人也不应拒绝受理。
2024-01-15 15:43:34
货运核算员
1
阅读全文
上一页
1
...
13
14
15
16
17
...
4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