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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纪律处分的工作人员提出复审后,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自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 )日内向作出处分决定机构的上一级机构监察部门申请
- 2024-01-14 22:24:04
- 2019年临农商转编考-财会
受到经济处罚的工作人员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 )日内,通过监察部门向作出决定的机构申请复议;复议机构应自受理
- 2024-01-14 22:24:04
- 2019年临农商转编考-财会
违规工作人员依照《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受到停职、调离原岗位、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职务、解聘专业技术职
- 2024-01-14 22: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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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 )行为给予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
- 2024-01-14 22: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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