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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在作出合理说明后,仍可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承兑人不得拒绝受理,承兑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 2024-01-13 23:21:24
- 2019浙江农信财会B类判断
票据当事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作出行为申请,行为接收方未签收且未驳回的,票据当事人可撤销该行为申请。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行为接收方
- 2024-01-13 23:21:24
- 2019浙江农信财会B类判断
延时类汇款业务被退汇,若原汇款人账户异常或原汇款业务通过现金或内部账发起的,需打印挂账清单并及时联系原汇款人进行退款等后续处理。
- 2024-01-13 23: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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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2月1日起,办理电子汇划普通贷记业务为次日汇款的,系统自动在24小时后进行汇出汇款处理,并遵循各支付清算途径业务处
- 2024-01-13 23: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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