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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业务知识
15.机动车使用性质“消防”是指:公 安消防部 队和其他消防部门用于灭火的专用机动车和现场指挥的机动车。
2024-01-05 15: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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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机动车使用性质“货运”是指:从事货物运输的机动车。
2024-01-05 15: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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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营运机动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以获取运输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
2024-01-05 15: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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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工本费为每张10元。
2024-01-05 1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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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审查来历证明。
2024-01-05 15: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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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核发校车标牌时,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2024-01-05 15: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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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办理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签注《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2024-01-05 15: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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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车辆管理所移交嫌疑车辆时,应当填写嫌疑车辆移交清单,注明移交车辆的特征和有关资料,并附嫌疑车辆查验记录和询问记录,办理交接手
2024-01-05 15: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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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办理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对与进口车核查系统比对符合规定的进口凭证,登记审核岗应当按规定使用专用钳在进口凭证上打孔;不与系统比
2024-01-05 15: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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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或者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
2024-01-05 15: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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