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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覃-机动车业务知识
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发生变化的,经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领取校车标牌,但
2024-01-04 23: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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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所应当在机动车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后的二个月内,通过信函、手机短信或者向社会公告等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
2024-01-04 23: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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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代办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
2024-01-04 23: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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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凭证打孔后,不得再次办理注册登记。
2024-01-04 23: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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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应与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比对。
2024-01-04 23: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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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行驶车号牌延期的,应在延期内容处加盖证件专用章和业务手续专用名章。
2024-01-04 23: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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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登记的进口机动车,未能提供进口凭证的,可以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2024-01-04 23: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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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使用性质"消防"是指:公.安消防部 队和其他消防部门用于灭火的专用机动车和现场指挥的机动车。
2024-01-04 23: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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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使用性质确定为"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以外的机动车,为生产经营性车辆。
2024-01-04 23: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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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使用性质"货运"是指:从事货物运输的机动车。
2024-01-04 2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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