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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主动畅通渠道,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的情况反映。
- 2023-12-30 15:57:3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依托智能管理系统,实现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共享,提高运营安全管理水平。
- 2023-12-30 15:57:31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新增或更新的风险管控措施应及时修订到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或应急预案。其中,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应在5个月内修订完成。
- 2023-12-30 15:57:1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新增或更新的风险管控措施应及时修订到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或应急预案。其中,较大风险管控措施应在3个月内修订完成。
- 2023-12-30 15:57:11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运营单位应按年度对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研判风险演变趋势和隐患升级苗头等问题。有关分析情况应
- 2023-12-30 15:57: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或关于网络安全、消防、特种设备等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 2023-12-30 15:57:00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