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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警方
未经行政复议和经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0安机关负责人和原办案部门的承办民0警出庭应诉。
2023-12-26 0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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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维护社会治安,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0安派出所其管辖的治安案件可以作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2023-12-26 01: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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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0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0安派出所决定。
2023-12-26 0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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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0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满6个月无人扣押物品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2023-12-26 01: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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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0安机关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2023-12-26 01: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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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公0安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2023-12-26 01: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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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
2023-12-26 01: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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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0安机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2023-12-26 01: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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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0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2023-12-26 01: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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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公0安机关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2023-12-26 01: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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