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处罚篇《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可以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
- 2023-12-19 01:35:12
- 行政处罚篇《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
- 2023-12-19 01:35:07
- 行政处罚篇《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
- 2023-12-19 01:35:02
- 行政处罚篇《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该国当地政府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
- 2023-12-19 01:34:47
- 行政处罚篇《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
- 2023-12-19 01:34:41
- 行政处罚篇《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但是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则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
- 2023-12-19 01:34:36
- 行政处罚篇《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
- 2023-12-19 01:34:26
- 行政处罚篇《行政诉讼证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