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法(00167)
张某于2004年4月被鞋业股份公司招收为合同制职工,合同期为5年,工作岗位为车间技术员,月薪600元。2005年1月张某在公司车
- 2024-08-09 11:19:08
- 劳动法(00167)
A公司法定代表人甲某与自然人乙某口头约定,由乙帮助组织人员到A公司厂区从事平整场地及其他杂工工作,劳动报酬由A公司与乙统一结算后
- 2024-08-09 11:19:14
- 劳动法(0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