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甲为某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在该合伙企业与债务人丁的诉讼中,甲未经另两位合伙人乙丙的同意,放弃了该合伙企业对丁的债权。甲放弃债权的行
2024-08-22 21:40:02
商法(00808)
甲为某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在该合伙企业与债务人丁的诉讼中,甲未经另两位合伙人乙丙的同意,放弃了该合伙企业对丁的债权。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是()。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可撤销行为
D、效力未定行为
【正确答案】:B
上一篇:
票据伪造对被伪造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下一篇:
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丁人民币30万元,债务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丁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