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某居民企业主要生产并销售机器零部件,2016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4500万元,销售成本2000万元;

(2)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50万元;

(3)准予税前扣除的税金及附加90万元;
(4)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820万元;

(5)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

(6)财务费用70万元;
(7)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包括向工商局缴纳的罚款1万元。


计算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正确答案】: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30-1=29(万元)


【题目解析】: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即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即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