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报告”与“请示”分开的规定,始于( )。

将“报告”与“请示”分开的规定,始于( )。
A、1993年
B、1987年
C、1981年
D、1957年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将“报告”与“请示”分开的规定,始于1957年。本题考查报告的形成和发展。1957年10月3日下发的《国务院秘书厅关于对公文名称和体式问题的几点意见》,正式把"报告"和"请示"分开为两个文种。国务院办公厅在1981年、1987年、1993年发布或修订的公文程式,基本上沿袭了1957年规定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