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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地方政府一般设立
2024-08-19 22:10:35
行政组织理论(00319)
中华民国地方政府一般设立
A、2级
B、3级
C、4级
D、5级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中华民国地方行政组织一般设省、县两级。在省与县之间,有一级行政督察区。县以下行政机构有区、乡(镇)、保、甲等基层组织。P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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