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1)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方式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
(2)养老保障的目标是广度而不是力度
(3)在某些情况下职工有可能发生损失
【题目解析】: 1.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方式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 对单位缴费(基本养老金)的管理,由国家统筹安排。高收入人群按其收入比例所缴的费用,归入社会养老统筹基金后,不记入个人账户,由国家统筹发放,将使低收入者的退休生活有保障。社会养老统筹的这种管理方式,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 2.养老保障的目标是广度而不是力度 当职工退休领取养老金时,其退休金由两块收入分别相加计算。即每个月的退休金按上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0%再加上个人养老存款账户本息的1/120给付。将这两块收入相加便是个人退休金总数,如果达不到最低生活标准线,则由养老统筹基金补到最低生活标准。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得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养老金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以2004年北京市的实际情况为例,北京市平均工资为2362元,最低生活标准为300元。每月个人社会统筹养老金等于2362元×20%+个人养老金账户/120,如果低于300元,由社会统筹补到300元,如果高于300元,那就是正常的退休金了。社会养老保险的目标是向更多的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即尽量做到人人有饭吃。至于满足每个人不同的生活标准,则心有余而力不足。 3.在某些情况下职工有可能发生损失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现在银行利率这样低,并且中国银行实行的是单利,而不是利息也累计利息的复利,使得个人账户储蓄的增值性难以令人满意。现在,许多人士是自由职业者或工作于外企及私营企业,如果其工作单位不给其上社会保险,在这种情况下参加社会保险,就要以上年当地平均工资作为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企业应缴付的20%与个人缴付的8%全部由个人缴付(以北京为例, 2004年平均工资为2362元, 30岁左右的职工社会养老金缴费每年近8000元)。职工未到领取期就死亡,或退休人员刚开始领取养老金就死亡,其家人只能继承“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而不能继承“基本养老金”中已存入过的资金。这样的话,可能有近2/3的缴费将不能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