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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
2024-08-15 03:03:53
国际商法(00091)
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的制度是指当事人一方具有在先给付的义务,如果对方的财产于订约后明显减少,有可能难于给付时,在对方没有对待给付或提出担保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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