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行政复议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说法正确的有
A、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
B、行政复议机关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C、权力机关、检察机关也享有行政复议权
D、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赔偿纠纷可以进行调解
E、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行为案件不能进行调解
【正确答案】:AD
【题目解析】:该题考查对行政复议的特征和基本原则的理解。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具体行政行为,它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所以A项是正确选项。在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既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又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进行审查。所以B项不是正确选项。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承担行政复议职责的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都不能成为行政复议机关。所以C项不是正确选项。行政复议解决的是行政争议,作为行政争议当事人一方的行政机关,其依法履行职责,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行政复议机关只能作出肯定性或否定性的判断,而不能由行政争议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因此,行政复议实行不调解原则。但为体现行政复议相对于行政诉讼的灵活性和行政主导作用,《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了两种例外,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所以,D项是正确选项、E项不是正确选项。可见,能否正确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行政复议的特征及其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