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新国家只有得到既有国家的承认才能取得国际法主体资格,这是关于承认的()
A、宣告说
B、构成说
C、社会连带关系说
D、近代国家主权说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在政治上通常导致建立外交关系或其他官方关系,在法律上则构成两国关系的法律基础。承认的效果只限于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原则上具有溯及效力。法律承认不能撤销,除被承认国不再存在外,法律承认后两国未建立外交关系或建交后又断交并不构成撤销承认。对于国家承认的性质和作用,主要有两种学说:一种是承认构成说,认为一个新国家必须经过现存国家承认才取得国际法主体的资格;一种为承认宣告说,主张国家的存在和它具有的国际法主体资格不依靠任何承认,承认的主要作用只是宣告新国家存在的事实并愿意接受这一存在所产生的后果。此外,还有一些折衷观点。其中,有的认为新国家成立便享有国际法主体的权利,但只有在得到承认后才能行使这些权利。有的认为国家承认在多数情况下具有宣告性质,但在一国的一部分经过武装斗争分离出来建立新国家时,该新国家特别需要外国的承认以确认其存在,承认就具有构成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