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注释水平明显提高,律学家张斐对《晋律》中的二十个法律概念进行了解释,其中对“不敬”罪的解释是
A、亏礼废节
B、逆节绝理
C、违忠欺上
D、陵上僭贵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据张斐《进律表》解释,“亏礼废节,谓之不敬”(《晋书》卷三十《刑法志》)。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注释水平明显提高,律学家张斐对《晋律》中的二十个法律概念进行了解释,其中对“不敬”罪的解释是
- 2024-08-10 20:05:15
- 中国法制史(0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