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明确主张“刑无等级”法律思想的学派是
A、儒家
B、墨家
C、道家
D、法家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此题考查春秋战国时期各家的法律思想。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的剧烈变革,不仅提供了人们探讨治国良策的土壤,社会的动荡也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使各种新的思想得以诞生和发展。社会转型时期存在的不同利益主体,从各自的立场与利益出发,对政治、经济等问题进行长期的辩论,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墨、道、法四家。儒家反映的是封建贵族的利益,创始人为孔子,代表人物还有孟子和荀子。墨家反映的是小生产者的利益和要求,创始人为战国初期的墨翟,主张“兼相爱,交相利”。道家是反映隐居山林的没落贵族,即“隐士”阶层思想要求的学派,创始人为老子,先秦时期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法家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先秦时期集法家之大成者是韩非子,法家主张“以法治国”,成为战国时期最重要的法律思想,各国在变法时多采取法家的做法。在著名的商鞅变法中,商鞅发展法家“刑无等级”原则,打破“刑不上大夫”的传统,无论是谁犯了罪绝不宽宥。
中国历史上明确主张“刑无等级”法律思想的学派是
- 2024-08-10 22:08:51
- 中国法制史(00223)